•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6 17:45:22 股吧网页版
新睿电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874510 证券简称:新睿电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继周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 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因此,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8,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400,000)股。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生产 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投资总额分别为
6,112.85 万元、3,374.19 万元和 2,000.00 万元。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少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以自 筹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
需求,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或用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允许的其他项目。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发行程序的,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毕。

(11)其他事项说明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方案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董事会拟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具体如 下:

1.履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程序,包括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本次发行的申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