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4510 证券简称:新睿电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全文 条款顺序序号 全文 条款顺序序号根据修订后相应调
整顺序序号
第一条 为维护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大田街道临海光电产业园 2 幢 401 室 大田街道临海光电产业园 2 幢 401 室。
(自主申报)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股东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该董事,公 人。
司应当在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或该董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事长被解除职务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补选,以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务总监。 书、财务总监。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
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800.00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2,80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其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的附属企业)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
资助。 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
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加资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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