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130
证券代码:874510 证券简称:新睿电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经审阅议案内容及相关资料,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客观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及未来规划等情况,该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修订稿)》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公告编号:2025-130
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并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并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轶、黎建华、邓军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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