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4510 证券简称:新睿电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经审阅议案内容及相关资料,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事前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其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与监管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专业审计服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6-012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轶、黎建华、邓军
2026 年 3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