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5
证券代码:874511 证券简称:洪波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沈少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及其分项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6,000,000)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2,400,000 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400,000 股(含本数)。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为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 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并将投资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预计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
号 额 资额
高耐磨复合电磁线智能制造建
1 设项目 24,470.00 17,141.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89.00 1,989.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计 29,459.00 22,13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先行以自 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少于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总额, 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解决;如募集资金超过项目 投资所需,则由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交 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8)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9)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证券市场的通行做法,本 公司在股票发行前的利润分配遵循如下原则: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形成的 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 转系统终止挂牌。
(11)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决议的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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