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874511 证券简称:洪波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卫新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谢竹云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编制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公布的《2024 年年度 报告》(公告编号:2025- 054)、《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
0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梁利华、谢竹云、沈百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际情况进行了全 面的检查,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情况进行了认定,在此基础上对 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自我评价。
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
进行了自我评价,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梁利华、谢竹云、沈百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梁利华、谢竹云、沈百鑫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 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作出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
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公布的《独立董 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6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听取总经理的工 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结合 2024 年公司总经理的实际履职情况,特向 公司董事会作《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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