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874511 证券简称:洪波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现场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511 洪波股份 2025 年 4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编制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公布的《2024 年年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5-054)、《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5)。(二)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自我评价。
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
进行了自我评价,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梁利华、谢竹云、沈百鑫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 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作出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
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公布的《独立董 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61)。
(四)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2024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的经营情
况和财务情况,结合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表数据和 2025 年财务预算规划,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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