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77
证券代码:874511 证券简称:洪波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弃权票数为 0票;反对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规
范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统称“期货套期保值”)的决策管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
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开展期货业务。
第二章 期货管理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值决策小组(以下简称“决策小组”)、期货套
期保值风险控制小组(以下简称“风控小组”)、期货套期保值执行小组(以下简称“执行小组”),负责根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监督及执行等。
第四条 决策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公司领导班子构成,主要
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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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审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评审及决策期货套期保值方案;
(三)负责期货管理组织的任命及期货操作人员的授权;
(四)负责期货套期保值重大风险事项的决策。
第五条 风控小组组长由审计部经理担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期货账户交易和资金情况进行统一监控和风险预警提示;
(二)负责对期货交易的风险处置工作。
第六条 执行小组是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日常执行机构,经决策小组授
权,设置期货交易员、期货管理员、采购员、出纳、会计等,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制订/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三)负责期货业务方案执行及过程管理;
(四)负责期货平台选择及期货日常业务管理。
第三章 期货业务审批权限与管理规则
第七条 公司从事期货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审查期货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对期货交易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与监督,及时识别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期货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必须是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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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大宗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浆)。
第九条 公司通过期现结合的采购模式,最大程度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风险。
第十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前,根据订单或存货的数量以及相关合
同的执行情况,制定明确的期货套期保值方案;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公司制定。均需由决策小组进行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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