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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洪波股份: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100

证券代码:874511 证券简称:洪波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

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08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反
对 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 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

公告编号:2025-100

成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为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
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
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使用: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

(二)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 委托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 为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 代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

公告编号:2025-100

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八条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通过。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及控制人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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