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104
证券代码:874511 证券简称:洪波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长江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和
2025 年 3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等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会办理。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战略调整考虑,结合对资本市场路径的规
划,经与保荐机构深入沟通,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议案审议情况
2025 年8 月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百鑫、谢竹云、梁利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5-104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0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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