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5
第三章 股 份......5
第一节股份发行......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7
第三节股份转让......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10
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10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3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18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9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22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5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9
第一节董事......29
第二节董事会 ......32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7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43
第一节 监事 ......43
第二节监事会 ......4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6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6
第二节内部审计......48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9
第一节 通知 ......49
第二节 公告 ......5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0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0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52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54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54
第十三章 附 则......5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湖州洪波线缆集团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1469767194。
第三条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 Hongbo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召姚线 199 号 A 楼(自主
申报);邮政编码:31301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6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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