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874511 证券简称:洪波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名称 性质 股数 占股本 股数 占股本 时间 方式
(股) 比例 (股) 比例
湖 州 合计持 1,800,000 3.18% 0 0% 特定
浙 科 有股份 事项
锦 林 其中: 1,800,000 3.18% 0 0% 协议
创 业 无限售 转让
投 资 股份
合 伙 0 0% 0 0%
企 业
( 有 有限售
限 合 股份
伙)
湖 州 合计持 1,500,000 2.65% 0 特定
浙 科 有股份 事项
汇 江 其中: 1,500,000 2.65% 0 0% 协议
创 业 无限售 转让
投 资 股份
合 伙 0 0% 0 0%
企 业
( 有 有限售
限 合 股份
伙)
陈 卫 合计持 15,000,000 26.50% 18,300,000 32.33% 特定
新 有股份 事项
其中: 0 0% 3,300,000 5.83% 协议
无限售 转让
股份
15,000,000 26.50% 15,000,000 26.50%
有限售
股份
2025 年 9 月 18 日,陈卫新与湖州浙科锦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湖州浙科汇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特定事项转让的方式, 增持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00,000 股,陈卫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找根 合计拥有权益比例从 59.62%变为 65.45%。
本次转让方湖州浙科锦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州浙科汇江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均为浙江浙科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2025 年 9 月 1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湖州浙科汇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湖州浙科锦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了《关 于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湖州浙科汇江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洪波股份的 1,500,000 股股份转让给信息 披露义务人,占洪波股份总股本的 2.65%;转让方湖州浙科锦林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洪波股份的 1,800,000 股股份转让给信息披露义 务人,占波股份总股本的 3.18%。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受让湖州浙科汇江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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