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7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74513 证券简称:农大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核查,并就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从各方面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不予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现有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2025 年不予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经营资金需求、提高盈利能力起到积极作用,有益于公司长远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21
经审核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为满足 2025 年度融资需求,以自有资
产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接受关联方提供保证担保,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事项,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相匹配,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及公司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告编号:2025-021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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