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4 11:57:10 股吧网页版
农大科技:2025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874513 证券简称:农大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评价期间”)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二、报告目的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本报告旨在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识别潜在风险,提出改进建议,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资产的安全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
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三、报告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子公司各方面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了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领域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的单位范围: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纳入评价的业务领域: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资金运营安全与效率;基础建设工程验收;信息系统安全与数据治理;营销费用核销。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及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了具体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

②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 5%;

税前利润总额的 5%>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
重要缺陷

的 2%;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 2%;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②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公司管理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1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