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7
关于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四年七月
关于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4年 6月 18日出具的《关于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并
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瑞昕”、“申请人”、“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中的含义相同。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 1. 关于业务合规性 ...... 3
问题 2. 关于历史沿革 ...... 33
问题 3. 关于业绩波动 ...... 57
问题 4. 关于销售与采购 ...... 89
问题 5. 关于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 ...... 139
问题 6. 其他事项 ...... 159
问题 7. 其他 ...... 210
问题 1. 关于业务合规性
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主营业务为电镀金刚石线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 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超产能生产情形。(3)公司2022 年劳务派遣人员数量曾出现超过公司用工总量的 10.00%的情况。
请公司补充说明:(1)关于生产经营。①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经营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请按照业务或产品进行分类说明;②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如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请说明相关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及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为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如公司生产名录中的相关产品,请明确未来压降计划;③公司是否存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公司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④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2)关于环保事项。①公司现有工程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是否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要求;公司的已建、在建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②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越排污许可证范围排放污染物等情况,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③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治理设施的技术或工艺先进性、是否正常运行、达到的节能减排处理效果以及是否符合要求、处理效果监测记录是否妥善保存;报告期内环保投资和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④公司最近 24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是否存在公司环保情况的负面媒体报道。 (3)关
于节能要求。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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