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2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安江路 72 号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转系统同意。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中金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2024 年 7 月
声 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转让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90.68%和 95.55%,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主要客户的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如果未来出现下
游客户发展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与主要下游客户合作关
系变化等情况,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带来一定风险。
晶科能源为公司关联方,且系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公司
主要向晶科能源销售金刚线产品,晶科能源自身业绩增长稳
健,其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采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对晶科能
源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12,369.26 万元和 20,348.21 万元,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为 54.15%和 40.80%,如未来晶科能源大幅减少
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对公司的订单,或公司未能持续提高来源于第三方客户的营业
收入,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审批程
序进行规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若未来关联交
易未能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或未来关联交易定价不具有
商业合理性,关联方仍可能通过关联交易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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