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8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74517 证券简称:新瑞昕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上海
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根据公司相关承诺,公司对已披露的《补充法律意见
书(一)》部分内容进行更新。
二、本次更正涉及的内容
(一)披露位置:原《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 关
于业务合规性”之”四、超产能生产的原因及具体情况……“之“(二)报告期
后超产能生产状态是否持续存在,是否已规范整改完毕,整改措施的有效性,是
否存在因此被处罚的风险”更正披露如下:
更正前: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六节附表”之“三、相关责任主体作出
的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补充披露《关于超产能生产的整改承
诺》,如下内容:“
承诺主体名称 新瑞昕
承诺主体类型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24-00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其他与本次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相关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4年7月12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挂牌公司关于超产能生产的整改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公司已经申报相关在建项目进行整
改,公司目前环评批复产能可覆盖报告期内各年度实际产
量。
承诺事项概况 2、2024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出具之日,公司实际产量未超过
环评批复产能,公司目前环评批复产能可满足公司未来产
量需求。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环评批复产能要求合法合规
组织生产,积极就超产能情况进行整改,并承诺不再发生
超环评批复产能生产的情况。
承诺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就公司进行资本运作期间所作出的所
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
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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