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目 录
页 次
一、审计报告 1-3
二、财务报表 4-9
(一) 资产负债表 4-5
(二) 利润表 6
(三) 现金流量表 7
(四)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9
三、财务报表附注 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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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26]8188号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瑞昕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瑞昕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瑞昕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新瑞昕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瑞昕公司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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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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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