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74518 证券简称:泰乐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山东泰乐源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泰乐源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1/2 以上独立董事、总经理,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除本规则规定的特殊情形外,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七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召开,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监事、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应于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监事、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缩短或豁免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董事如已出席会议,并且未在到会前或到会时提出未收到会议通知的异议,应视作已向其发出会议通知。
第八条 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董事会会议应以电话、邮寄、传真、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八)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九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3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书面认可后按原定日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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