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74518 证券简称:泰乐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山东泰乐源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泰乐源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总经理工作
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议事、决策程序,规范经理层履行职责的行为,确保企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
期不超过聘任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任期。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总经理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总经理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系统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总经理指定 1 名副总经理代行职务。
第九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二)财务总监:组织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三)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事宜。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及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二条 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具有如下事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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