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4518 证券简称:唯可鲜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认为《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报表》,
聘请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
公告编号:2026-011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当前经营状况与未来战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的。该预案旨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健运行,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编制的《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形成的报告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唯可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鉴证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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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续聘 2026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经验及从业人员,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良好。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备相关资质,经验丰富且诚信记录良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形。
因此,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制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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