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74519 证券简称:海昌智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4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求。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25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均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和内控评价客观、真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法
公告编号:2025-025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鉴证并出具的鉴证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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