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874519 证券简称:海昌智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
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和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依据《公司章程》《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七条 董事会为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公司证券部主要负责对新项目的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提出初步投资建议。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相关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事项作出修订。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作为对外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调查研究、分析和初步评估,提供分析论证材料和投资建议等。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和财务管理。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效益评估、资金预算、筹措、核算、划拨及清算,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审计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报告。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计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类:
(一)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
(二)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或超出一年外不能随时变现或
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
公司进行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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