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874519 证券简称:海昌智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草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鹤壁海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而来,原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在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6006150767228。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于【-】年【-】
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Hacint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河南省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 396 号,邮政编码:
45803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担任。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以及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持续创新和文化锤炼,使公司始终保持行
业的领先地位,为客户提供卓越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为社会贡献管理价值和公益责任,为股东创造最大化的收益,为员工搭建成长的平台。实现各相关方的和谐共赢、公司的永续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智能技术推广服务;智能化设备制造;工业机
器人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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