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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2 15:35:30 股吧网页版
海昌智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2


公告编号:2025-065

证券代码:874519 证券简称:海昌智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工作细则已于2025年5月2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治理结构,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公告编号:2025-065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均为 3 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组织开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投资战略、发展战略、营销战略等问题,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

(二)组织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结构调整对公司发展的影响,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向董事会提出有关结构重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查、分析有关重大战略与措施的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提出改进和调整的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公司的职能部门拟定的投资计划,在董事会审议前先行研究论证,为董事会正式审议提供参考意见;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公告编号:2025-065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经召集人或 1/2 以上的委员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
可委托其他 1 名委员主持;召集人不履行职务的,由 1/2 以上的委员共同推举 1
名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十一条 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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