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五年一至三月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阅报告 1-4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财务报表附注 1-98
审阅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553 号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昌智能)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三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中期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是海昌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期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中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海昌智能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海昌智能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三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
作为比较信息的截至 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中期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或审阅。
本审阅报告仅供海昌智能为本次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申报材料之目的使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同意将本审阅报告作为海昌智能申请发行证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2025 年 6 月 10 日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一至三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于 1994 年 1 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鹤
壁市汽车电器厂(以下简称“鹤壁电器厂”)、鹤壁市仪表厂(以下简称“鹤壁仪表
厂”)与香港盛昌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盛昌”)共同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
司。
2022 年 5 月 26 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发起人协议,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 80,000,000.00 元。
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06150767228;
公司注册资本:80,0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杨勇军;
注册地:河南省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 396 号;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智能技术推广服务;智能化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
电工机械专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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