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874519 证券简称:海昌智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
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6 年 4 月 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
研、一对一沟通、一对多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新
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的行为,在公司
接受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或传播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1)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2)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3)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4)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重要新产品、新技术,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签署重大合同;
(5)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6)应予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
项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事务的负责
人。公司证券部是负责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第二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三)保密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的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接待的工作中,公司应充分注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和推广的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及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七条 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
调研、媒体采访等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三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第八条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公司与来访对象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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