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68
证券代码:874520 证券简称:龙鑫智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称“董监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监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监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
公告编号:2025-068
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全体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监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监事的津贴方案须报监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七条 董监高薪酬标准如下:
(一) 独立董事: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可以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
公告编号:2025-068
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 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公司可以向外部监事发放津贴,津贴标准由监事会制定方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外部监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外部监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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