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公告编号:2025-078
证券代码:874520 证券简称:龙鑫智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命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莫龙兴先生为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997,311 股,占公司股本的
4.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了适应公司治理需要,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选举莫龙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本次任命人员如低于法定人数或不符合任职资格,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治理规
公告编号:2025-078
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安排。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莫龙兴先生具备担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公司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之情形。
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选举莫龙兴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四、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所涉部分事项之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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