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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4 16:13:20 股吧网页版
中德科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4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522 证券简称:中德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相关主体拟出具承诺函,并提出了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若未能履行的承诺存在继续履行必要的,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3.若有关监管机关要求期限内予以整改或对本公司进行处罚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整改或接受处罚;

4.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5.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6.如本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公告编号:2025-011

7.根据届时的有关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若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则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若未能履行的承诺存在继续履行必要的,本人/本企业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3.若有关监管机关要求期限内予以整改或对本人/本企业进行处罚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予以整改或接受处罚;

4.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若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向公司和其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前,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本企业所持全部股份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及本人/本企业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5.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本企业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6.如本人/本企业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7.根据届时的有关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上述承诺为本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若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则本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公告编号:2025-011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若未能履行的承诺存在继续履行必要的,本人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3.若有关监管机关要求期限内予以整改或对本人进行处罚的,本人将依法予以整改或接受处罚;

4.如非因不可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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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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