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4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4522 证券简称:中德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下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因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本次发行,公司编制了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作出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承诺
公司就本次发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一)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公告编号:2025-012
(二)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及公告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若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四、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发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本企业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将:
公告编号:2025-012
(一)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二)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购回本人/本企业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并于10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价格为本人/本企业转让原限售股份的价格加转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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