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60
证券代码:874522 证券简称:中德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主任。
作为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知会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知会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为公司拟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公告编号:2025-060
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秉承专业态度,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长期担任国内挂牌公司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经验,且未出现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对审计机构的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国志、陈建根、喻贞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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