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74522 证券简称:中德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中德自控阀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500668348736X。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股,于【 】
年【 】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Zhongde Automatic Contro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Joint Stock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兴大道 659 号,邮政编
码:313100。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客户的满意,我们视之为生命。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阀门、执行器、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成套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技术服务;工业装置中的系统软件研发;工业装置上阀门的维护和保养;金属材料(除稀贵金属)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生产技术的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公司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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