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74522 证券简称:中德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
款,具体内容如下:
1、因取消监事和监事会,相应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同时补充增加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相关内容,
部分条款仅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或者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
员会”,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等,上述修订
因涉及条目众多,由于未影响实质内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
项列示;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
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中德自控科技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由浙江中德自控阀门有限 他有关规定,由浙江中德自控阀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500668348736X。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限公司。
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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