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4523 证券简称:兴三星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阅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4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有关议
案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有关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能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对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25-016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变更及审议流程依法合规,变更内容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以及对公司中长期发展的正向激励作用,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本次修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依据充分,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卫波、钱嫣虹、马钧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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