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4523 证券简称:兴三星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八条若发起人曾就限制股份转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让。若发起人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
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十八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 第三十八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 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 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 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股东查阅前款规定的材料,可以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进行。股东及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查阅、复制
有关材料,应当遵守有关保护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股东要求查
阅、复制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的,
适用前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 第三十九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 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 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会、董事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 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 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 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 出之日起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撤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但是,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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