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74523 证券简称:兴三星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阅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提名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
公告编号:2026-013
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夏玲娜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夏玲娜女士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夏玲娜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夏玲娜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以及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职起止日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卫波、钱嫣虹、马钧
202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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