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2
关于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公司业务及合规性。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综合能源服务、综合能源利用和零碳服务;综合能源服务包括新能源/储能项目 EPC 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售电服务,综合能源利用主要为新能源项目(含集中式及分布式项目)的投资及运营,零碳服务主要包括环境权益产品开发与交易、双碳咨询与规划等;(2)新能源/储能项目 EPC服务、节能技改服务等建设类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业务;(3)光伏新能源电站项目通过租赁房顶建光伏发电设施,其中分布式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下,公司与屋顶业主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将所发电量优先
以折扣价售卖给业主使用,同时支付部分租金以获得屋顶使用权,公司持有分布式电站项目的子公司均无电力业务许可证;(4)公司业务存在工程施工,并存在光伏电站/储能项目建设进行劳务分包情形,各期金额分别为 965.47 万元、4,269.64 万元、6,523.13 万元;(5)公司拥有 BSEOS 网站、B-iSloarAPP。
请公司:(1)结合公司现有关键资源要素、提供的具体产品或服务内容、业务流程,公司核心竞争力、采购内容、供应商选择、供应商结算方式、客户获取途径、采用的销售模式、获取收入的计价方式和结算方式等方面,全面梳理公司业务情况,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商业模式”部分补充披露;(2)说明报告期各期招投标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公开招投标订单是否与公开渠道信息一致;公司订单获取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是否存在诉讼纠纷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3)①说明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屋顶开展光伏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流程、是否存在工程施工环节、售电价格等是否需经备案或审批程序,交付产品或服务的具体方式,是否合法合规;②结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说明集中式电站与分布式电站需取得资质的差异情况,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进行售电是否经能源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是否合法合规及依据,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使用过
期资质的情况,若存在,请说明公司的规范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相应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4)①公司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在公司整个业务中所处环节和所占地位,是否涉及公司核心业务;分包厂商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公司对分包厂商的选取标准及管理制度,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措施;与分包厂商的定价机制及公允性,是否存在为公司代垫成本、分摊费用等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②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施工是否存在违反《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情况,公司承接项目的金额、完成情况、与发包人等是否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停业、降低业务资质等级等风险;③说明公司是否需要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许可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情况,公司日常业务环节安全生产、安全施工防护、风险防控、劳动保障等措施及其有效性,并补充披露公司报告期以及期后是否发生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纠纷、处罚;若发生,说明事故具体情况、公司的整改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④公司安全生产费计提、使用是否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安全生产费计提的充分性、使用范围的合法合规性;(5)说明国家政策对光伏行业是否存在
规模限制类措施,行业产能现状对公司持续经营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6)说明公司是否涉及互联网平台的搭建与运营,如涉及,是否属于大型平台及判断依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平台搭建及日常运营是否合法合规。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公司独立性。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控股股东
京 东 方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深 交 所 上 市 公 司
(SZ000725);(2)报告期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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