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证券代码:874526 证券简称:能源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主席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运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及公司运营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执行委员会(以下称“执委会”)主席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董事会和执委会决议、向董事会汇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执委会主席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执委会主席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备本行业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
(二)极具开拓、创新、进取精神和能力;
(三)具备极强的战略洞察力、专业判断力和决策力,并精通系统方法论;
(四)深谙公司发展历史,高度认同并积极践行公司企业文化及价值观;
(五)极具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四条 执委会主席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执委会主
席: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其他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执委会主席的,该选举无效。执委会主席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应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执委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执委会主席由董事长提名,执委
会副主席和委员由执委会主席提名,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执委会主席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
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公司董事会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执委会主席候选人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
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第八条 执委会主席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九条 执委会主席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执委会主席辞职必须提
前三个月,担任法人代表的执委会主席辞职必须提前六个月,有关执委会主席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执委会主席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执委会主席的职权
第十条 执委会主席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公司战略
和相关决议,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战略要求,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
(三)根据公司战略要求,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执委会副主席、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按程序聘任或解聘其他业务主管;
(四)审核需由董事会决定事项的议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执委会副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公司运营,对执委会主席和执委会负责;
(二)参加执委会主席主持召开的经营会议,汇报主管工作及发表意见;
(三)董事会和执委会主席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执委会主席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二条 执委会主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不得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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