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公告编号:2025-079
证券代码:874526 证券简称:能源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组成和议事规则,保证公司重大战略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并担任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其余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告编号:2025-079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的委员,视为未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审核公司年度事业计划,监控和检查战略落实情况;
(二)行使董事会授权战略委员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八条 经营企划中心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常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经营企划中心负责人负责。
第九条 公司经营企划中心及其他相关组织(如涉及)应战略委员会的要求向其提供、准备有关公司战略等方面的书面资料,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企划中心及其他相关组织(如涉及)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战略委员会立即召开临时会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召集人召开临时会议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限的限制。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签署书面意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需要,经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指定,其他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5-079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形成有关决议,应当以书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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