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证券代码:874526 证券简称:能源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和议事规则,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考核和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称“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薪酬和业绩考核等事项的审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在委员内推选,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人事行政中心为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常设办公室,负责向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准备与提名、薪酬、考核相关的书面材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提名
1、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3、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薪酬:
1、审核公司董事的津贴方案,报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2、审核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原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
3、审核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股权激励方案,报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4、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考核:
1、审核执行委员会主席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原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
第八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其中,有关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家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定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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