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5:39:41 股吧网页版
贝尔生物: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74527 证券简称:贝尔生物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500 万 股(未考虑
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 2,875 万 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本次发行上市全部为新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31

(4)发行对象范围

发行对象不少于 100 人,为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5)定价方式

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6)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协商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25-031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北交所审核同意的,则上述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日。

(11)其他事项说明

①战略配售:根据融资规模需要,在本次发行上市时或将实施战略配售,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②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