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公告编号:2025-106
证券代码:874527 证券简称:贝尔生物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公司不
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
公告编号:2025-106
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三条 公司、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与公司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防范和限制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为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
第五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六条 公司与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严格限制股东及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股东及关联方使
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禁止的其他占用方式。
公告编号:2025-106
第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
用公司资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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