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公告编号:2026-026
证券代码:874527 证券简称:贝尔生物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效期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2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上市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志颖、罗晓军、张捷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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