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528 证券简称:国贵科技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括控
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计入对外担保范围。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计入对外担保范围。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执行董事/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前报公司审核批准,控股子公司应在其执行董事/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六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 公司财务中心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核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
核所有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对外担保合规性复核的负责部门,负责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组织实施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担保的审查与控制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八条 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可以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提供担保,
不得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由公司提供担保的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因公司业务需要与公司有相互担保关系单位或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
的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二) 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和良好的资信状况。
第九条 虽不符合前条所列条件,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和合作
关系的被担保人,担保风险较小的,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可以提供担保。
第二节 担保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提供担保议案前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
和资信情况,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信用情况和所处行业前景,依法审慎作出决定。公司可以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担保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对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对该担保事项的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公司财务中心应要求申请担保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进行审查、分析:
(一) 申请担保单位基本资料(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
营范围,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
(二) 债权人的名称;
(三) 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
(四) 申请担保项目的合法性,与本担保有关的主要合同的复印件;
(五) 申请担保单位反担保和第三方担保的不动产、动产和权利的相关资料
(如有);
(六) 不存在潜在的以及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
(七) 其他重要资料。
第十一条 当有担保申请事项发生时,公司财务中心应根据申请担保单位提
供的资料进行调查、分析,确认资料的真实性,由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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