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528 证券简称:国贵科技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办法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是否与关联人构成关联关系,应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和程度等进行实质判断。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
之一的;
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2.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 前述第 1 项至第 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
之一的;
6.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备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及其变动情况。
公司应当建立并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并下发至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是关联交易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关联交易的识别、申报和日常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为关联交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责任单位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包括:
1. 了解和掌握有关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各项规定;
2. 及时申报和提供交易信息和资料;
3. 按时完成审批所需的工作和备案相关文件;
4. 对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
第七条 本办法所指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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