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874528 证券简称:国贵科技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上市”),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在考虑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上市后适用的《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本《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其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股东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可持续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从现实与长远两个方面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和机制,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实行持续稳定的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者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上市后未来三年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依法发行优先股。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当年或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其他特殊情况是指:(1)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因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影响引起行业盈利大幅下滑,致使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3)公司当年年末净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时,公司当年可不进行分红。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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