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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7 16:42:41 股吧网页版
名瑞智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874529 证券简称:名瑞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监事,包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
定、 管理与考核的专门机构。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董事、监事: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并领取岗位薪酬的董事、监事,按照
其职务与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方案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或者监事报酬;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补贴或福利待遇。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其出席董
事会、股东会等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基本工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并结合行业薪 酬标准、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两个以上职务,基 本工资以较高职务标准发放,不叠加计算。

(二)绩效工资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个 人绩效指标等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统算支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适时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
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年度调薪

依据公司总体效益及员工上年度全年的个人实际绩效确定是否调薪及调薪额 度。

(二)特别调薪

当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行业及地区竞争状态、公司发展战略、 以 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发生变化时,可进行特别调薪,包括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的 调整,调整幅度根据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按月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基本工资。

公司财务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
计划,组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下列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
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绩效工资并予以发放。

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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