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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名瑞智能: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90

证券代码:874529 证券简称:名瑞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控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公告编号:2025-090

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责任和措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和负责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业务和资金往来的人员,是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责任人(以下统称“相关责任人”)。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业务和资金往来时,应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被占用。相关责任人应禁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

第六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按正常商业条款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资金支付,支付借款利息以及资产收购对价等时,应严格按公司决策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作为资金控制的执行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进一步严格资金流出的内部审批及支付程序,建立对公司日常资金收支行为的监控机制,防止出现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情形,如有资金被占用情形发生,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内审部要切实发挥检查督导的作用,定期检查并形成报告后报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监督机构。

第八条 公司应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预付投资款、垫支工资、福利等成本费用和其他支出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公告编号:2025-090

(四)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公司按照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实施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在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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