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公告编号:2025-085
证券代码:874530 证券简称:豪德数控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广东豪德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于 2025 年 8 月 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豪德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广东豪德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广东豪德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公告编号:2025-085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
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提名委员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经现任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提名时需提供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并对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二)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经审查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提交股东会选举;发
公告编号:2025-085
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提名董事时,公司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将提名提案、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候选人的声明或承诺告知股东,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四)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明,并根据公司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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